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,一大批城镇装饰行业应运而生。但是由于国家对该行业没有具体的环境管理政策,这些行业又缺乏统一的监督管理和实用的污染防治技术,因而给城镇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。
目前,从事县级以下(包括县级)城市装饰行业的单位,除极少数挂靠集体所有制的公司外,多数以个体经营为主。因该行业投资少、规模小、技术要求低,因此一般经营者难以投入较大数额的资金治理装修中的污染,或者根本不愿意治理。另外,装饰行业流动性大,作业点分散,业主的环境意识不强,给监督执法也带来困难。装饰行业中产生的噪声、喷漆污染、粘合剂释放的有毒气味和废油筒、废涂料、废塑料袋、粘合剂筒等大量固体废物成为城市的又一种主要污染来源,这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以及人身健康都极为不利。为了更好地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、同时处理好环境保护和装饰行业持续发展的关系,提出如下一些建议。
一、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。环保部门要积极参与规划和指导,通过规划将污染源控制在远离住宅区的地方,并对污染源进行集中治理。将经济效益好、管理强、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加工点与其他一些加工点联合,成立装饰公司,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分工协作,降低物耗、能耗,将无组织作坊式的小生产变为有组织、有秩序的大生产。
二、加强现场监督管理。加大对群众反映大,又不接受环保管理的装饰加工点要加大监理力度。要建立装饰单位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档案,做到有据可查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,限期改正。要按时对装饰业征收排污费,并将之用于治理污染,做到专款专用。环保部门可为装饰行业的污染防治提供一些新的治理技术和信息,帮助他们减少污染。
三、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。环保部门要当好宣传员,及时向业主介绍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知识,使业主不断增强环保意识。也可通过培训等方式,对业主进行环保教育,要求尽量做到将加工点控制在室内,并避开公众的休息时间作业,做到文明施工。
四、张榜公布,表扬批评并举。环保部门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功能。对一些投机钻营、不听劝告和群众举报者应通报批评,并合理处罚,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环境带来的危害。同时对一些遵纪守法、文明经营者应予以通报表扬,通过典型宣传,提高群众的认识。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,才能保护好小城镇的居住环境,减少装饰行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。